全國的行政執法已進入移動智能時代,移動執法裝備也是層出不窮,移動執法記錄儀是近些年新興的執法裝備,推出后迅速發展起來,鑒于執法記錄儀重要作用,各地執法部門紛紛出臺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為此執法記錄儀開始正式進入行政執法的視線。
移動執法記錄儀又被稱為移動視音頻記錄儀,分為單警版與智能版,為積極適應執法規范化建設要求,公安部在全國政法機關率先部署開展了執法記錄儀配備使用工作。積極推進移動執法視音頻記錄系統建設。
執法記錄儀搭配紅外夜視燈,在光線不佳或全黑環境下,仍然能確保攝影出明晰的畫面,內置激光定位功能,確保被攝影目標始終處于鏡頭攝影規模之內;商品具有的多重密碼保護及授權辦理功用確保了攝影的視音頻材料的原始性和真實性。執法記錄儀未經授權用戶也無法進行修正和刪去,執法記錄儀能完好的保存執法現場的原始記錄時刻,增強了執法的透明度,確保執法過程中的公正、公正,減少了執法中呈現的爭議,進而進步作業效率。
5月27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系統建設現場推進會,對加快推進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系統建設與應用進行再動員再部署。部領導強調,各級機關要充分認識新形勢、新任務對執勤執法活動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戰,加快推進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系統建設和應用,充分發揮其保障、支撐、規范執勤執法活動作用,不斷提升基層一線機關執勤執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