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在群眾眼中一直是欺壓暴力的代名詞,長久的負面的形象,讓城管部門即使常規化執法也飽受爭議,因此改變執法形式刻不容緩。深入體驗執法現場,執法主要問題有兩方面的原因:1.城管執法散漫,無任何約束。2.正規的額執法卻沒有正常的監督管理。無證據證明。內蒙古某城管部門綜上所訴的結論后,決定采購執法記錄儀監督執法。
此次采購的亮見執法記錄儀既可以約束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也可以保護執法人員的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可以說是一舉兩得。此外城管部門領導高度贊揚亮見執法記錄儀廠家的服務精神,公司的技術人員免費上門服務指導。為我們的執法人員詳細講解了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情況,讓執法人員充分認識到執法記錄儀的使用重要性,并且也要執法人員熟練的操作執法記錄儀,廠家還承諾了售后的標準,讓執法人員更是放心使用。
“采購執法記錄儀,加強現場執法的監督及證據記錄情況,讓執法透明公開,城管人員不在蒙受不白之冤,改進人民群眾對城管的看法,這都要多虧了亮見執法記錄儀廠家,”城管某領導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