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科技執法時代,人人平等,講究公平、公正、公開。然而人心難測,始終有人想鉆法律的空子,以權謀私,暴力執法等等,人們迫切一個可以記錄下證據的產物,因此記錄儀應用而生。起初記錄儀是手機或DV拍攝等,隨著眾多問題的暴露,如惡意刪除證據,惡意損壞拍攝工具,為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有人做出了執法記錄儀,執法記錄儀專為現場執法記錄儀使用,擁有視頻操作的權限,一旦記錄不可刪除,并且擁有超高的防護等級,不容易被惡意損壞。但是新的問題隨之而來。
2017年11月16日爆出城管不開執法記錄儀“執法” 攤販遭打多處外傷、囂張! 女子掌摑交警摔壞執法記錄儀、還有路政執法遭遇執法記錄儀沒電的情況,不禁讓人產生憂慮,執法記錄儀究竟能否承擔起約束執法者們執法的工具。
好在各地越來越重視執法記錄儀的使用管理,針對執法記錄儀沒電,執法記錄儀損壞致使證據丟失等等情況,紛紛出臺了部分政策限制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管理規定,有部分地區為了防止執法證據的丟失,紛紛采購了
4g執法記錄儀,視頻實時回傳,IP防護等級更高,續航能力更長,堵上了部分執法記錄儀的使用缺陷,致使執法人員畏法,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