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是一種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執法取證設備,對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記錄各類事件現場處置情況,實現公正執法、文明執勤,保護民警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職責,促進提高執法水平,監督執法行為提供了重要保障,也為創新隊伍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契機。
(一)能夠及時有效固定執法證據。
執法記錄儀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能夠有效反映消防監督執法檢查的全部過程,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能夠形成同步影像資料并固定客觀證據,為消防違法行為、火災隱患的認定提供直觀的證據,執法記錄儀也為消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提供了有力支持,能有效改變當前消防監督執法取證手段單一的缺陷和不足。在火災調查以及行政處罰案件辦理過程中,執法記錄儀可以幫助監督執法人員及時客觀記錄調查詢問情況,避免出現現場筆錄、詢問筆錄等記錄不清的情況,也能杜絕個別當事人事后不承認筆錄內容的現象,提高火災調查、案件辦理等工作的嚴謹性和公正性。
(二)能夠強化消防執法廉政建設。
執法記錄儀可以如實記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的言行舉止,執法記錄儀可以幫助消防監督執法人員提高規范、文明、公正執法的自覺性,杜絕執法人員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同時,通過提示被執法單位或個人執法記錄儀正在工作,執法記錄儀可以避免個別行政執法相對人在違法行為被查處后,企圖通過講人情、走關系來逃避、減輕處罰的情況發生,執法記錄儀有效避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廉政風險。
?。ㄈ┠軌虮U舷缊谭ㄈ藛T權益。
針對一些無理取鬧,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依法履職,甚至上網惡意炒作消防執法人員的現象,可以通過執法記錄儀還原執法過程,為后期問題處理提供有力現場證據,保障執法人員權益。同時,通過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可以如實記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單位的檢查情況、隱患督促整改情況,一旦被檢查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執法記錄儀能夠還原消防監督人員的依法履職和執法檢查過程,為事后倒查追責中減輕或免于消防監督人員的責任提供支持,從而有效降低責任風險。